2008年3月28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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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警方发布扫墓注意事项
最好乘坐公交车 鲜花祭奠代鞭炮
本报记者 陈锦 通讯员 陈福

  本报讯 今年是清明节被国家定为法定节假日的第一年。与双休日连在一起的“小长假”为群众扫墓祭祖提供了方便,扫墓及踏青也极有可能形成高峰,给消防、治安带来相当的压力。为此,杭州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,向广大市民发布扫墓注意事项。
    建议:乘坐公交车扫墓
    杭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一大队有关负责人说,由于多数公墓、陵园和墓区的停车条件不尽理想,请市民朋友尽量选择乘坐公交车前往扫墓。若驱车前往的,要服从交警和工作人员的指挥,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车辆,不要将车辆停放在山口、路肩等危险部位。
    提倡:鲜花祭奠,不用明火
    据气象部门预测,今年清明节天气晴好,山林火险等级较高。因此,杭州公安消防局提醒广大市民在外出扫墓时,不要把火种带入林区,不要在墓区动用明火和燃放鞭炮。提倡用鲜花等祭拜形式祭奠故人。而对于在家进行祭祀活动的市民,在烧香点蜡时要有人看护,结束后及时将香烛熄灭。老式住宅、独居老人更要注意祭祀时的火烛安全。
    处罚:失火烧山的最高可罚万元
    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5月7日是西湖风景名胜森林防火期。为此,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公安分局的有关负责人提醒:进入景区扫墓的市民要特别注意,不要在林区内吸烟,更不能乱扔未灭的烟蒂;不要任意在林区野炊,焚烧枯枝树叶;不要在林区玩火或燃放鞭炮;扫墓时不要烧纸钱、点香烛。
    这位负责人表示,如在森林防火期违反上述规定引发山火,破坏风景名胜区景观植被的,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。